PERSPECTIVE

2016年06月13日

养老行业的中日合作:中国企业如何师邻长技

作者:析道中日企业合作支援团队

【“拿来主义”能否行得通:浅谈中日养老行业的环境差异】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愈发凸显,国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与此相应的,养老产业也在短时间内快速发展起来。正如下图所示,中国的养老产业在近些年持续增长,且未来潜力相当可观,经预测,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越来越多,在2020年左右,我国养老产业的规模将会达到3万亿元左右。

【图一 中国养老产业的规模及未来预测】

在自行摸索养老行业的发展模式时,众多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始关注邻国日本。作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几个国家之一,日本养老产业的发展也是世界领先的,因而许多中方企业家和政府相关人员,对日本的养老产业抱有极大的期待,主动前往日本“学习取经”。在实地参观过日本养老设施的情况后,他们纷纷表示赞赏,并提出想要将日本养老设施的经营模式“照搬”回中国。

但是,日本养老行业的企业面对中方的热情时却踌躇不前,两方实质上的合作进展得相当缓慢。那么,日本企业究竟有怎样的困惑,使得他们在中国广阔的市场和旺盛的需求面前止步不前呢?

其实,日本企业的犹豫不是没有原因的。我国作为新兴老龄化国家,其养老相关制度完善的速度远远没有赶上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比如,我国现阶段还没有完善的商业保险制度,也没有统一的养老行业相关从业者资格审查制度。在此基础上,我国的老年人中,年龄相对较低的占比较大,还普遍比较健康,不需要很高程度的看护服务。

【图二 中国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的年龄构成比例】

也就是说,我国的养老行业大环境与日本并不相同。日本的养老行业在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后,已经处于由成长期向着成熟期过渡的阶段,而中国,在急速的老龄化进程中开始起步的养老行业,还完全处于黎明期,无论是人们的观念还是制度的完善程度,都不足以接受日本已经趋于成熟的养老模式。因而,若是将日本养老行业的运作模式照搬照抄到中国,则很有可能产生水土不服的问题。

不过,日本企业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涉足中国市场。一部分日本企业为了摸索符合中国市场情况的运作模式,正在进行一些小规模的投资活动,正如下图所示,包括日医学馆、理爱在内的一系列知名日本企业都已经开始逐步进入中国市场,但是,具体了解后就会发现,这些企业中大多数在我国的事业规模都相当有限,进展也较为缓慢,似乎距离蒸蒸日上的发展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

【图三 部分日本养老行业企业在中国的业务开展情况】

 

【养老产业的新型合作方式:借助品牌效应实现双方共赢】

那么让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在养老行业的发展问题上,中方相关人员对日本所抱有的期待,究竟是什么呢?

前文也曾谈及,虽然日本有着成熟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但是由于市场需求和收益模式的不同,如果贸然地将这些照搬到中国来,是行不通的。更何况,“服务”本身想要从一个国家照搬到一个国家也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即使商业模式能照搬、制度能够模仿,提供服务的人员不同,“服务”本身的质量也是没有办法保证的。

既然照搬照抄不是明智的选择,那么对于我国企业来说,怎样的合作模式才是最理想的呢?

我们认为,与其试图照搬日本养老行业的模式,不如换个思路,借用日本知名养老企业的“品牌”,来实现行业黎明期的垦荒。由于日本的养老行业在世界范围内知名度很高,在中国也是“服务好”“信得过”的代表,因而,日本养老行业在中国所被广泛认可的,比起服务本身,更多的是自身的品牌——“来自日本,服务好,值得信赖”。

那么,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应该怎样“借用”日本企业的品牌呢?其实非常简单,如果中方企业想要借用日本企业的品牌效应,可以直接和日本知名养老行业企业签订品牌使用的合约,不需要和日本企业合资成立公司或者向日本企业出租不动产。这种通过契约建立租赁或合资的关系,只需给日本相应企业提供最低限度的支持,便可以达到合作的目的。

从上文的表格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迄今为止日本养老行业企业在进入我国市场时所采取的,大多还停留在与本土企业成立合资公司、或者向本土企业租赁不动产进行运营这样的阶段。这些合作方式会让日本相关企业承担较大的风险,因而在合作过程中日本企业会非常谨慎,合作进程也较为缓慢。而与此相对的,若是中国企业和日本知名企业签订类似加盟的合约,借用日本企业的品牌来进行事业推广的话,则会快很多。

当然,只是借用日本企业的品牌,中方企业可能会承担比单打独斗时相对略多的风险,但是,在行业发展的黎明期,一家企业事业开展的速度,直接决定了该企业在未来市场上的地位和表现,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在政府政策尚未完善、消费者习惯尚未形成的黎明期,谁能快速占领市场打响品牌,谁就是最后的赢家,因而比起开展速度,借用品牌所可能承担的一点点风险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

通过品牌的出借,日本企业也可以给我国相关企业提供一些最基础的业务指导和服务指南。当某家中国企业在养老市场上站稳脚跟的时候,再根据中国消费者具体的消费习惯和心理特点,对自己的服务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即可。

所谓合作,便是要在满足双方需要的基础上追求共赢。中方在考虑和日本企业进行合作时,不妨换一个角度思考具体合作方式,使双方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在养老行业的黎明期,若想与日本企业合作,当务之急是需要明确,应该怎样合作,怎样“学习”日本,才能最快最好地实现双方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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